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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南苏区红色司法实践的历史溯源、特色内涵与当代价值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11-20 合作期刊: 《云梦学刊》

    摘要:湘南苏区法治实践是红色司法的萌芽,是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重要源头之一。本研究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为视角,结合历史文献分析与制度文本解读,考察湘南苏区的红色司法实践历史溯源、特色内涵与当代价值。作为中国革命史上最早的地方政权,湘南苏区在武装斗争中同步推进司法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了以裁判委员会、肃反委员会、特别法庭为主的司法机构,颁布了《土地分配法》等涵盖刑事、民事及婚姻领域的法律、法规、法令,采用了一审终审与巡回审判等审判程序,有效地镇压了反革命分子,体现出“司法与行政合一”及“审判为革命服务”的鲜明特点。湘南苏区建立了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机制,形成了适应革命需求的司法程序,确立了法治服务于武装斗争的大局意识。湘南苏区红色司法实践为《井冈山土地法》等中央苏区法律建设提供了直接经验参照,展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早期探索,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历史镜鉴价值。

  • 新时代党领导科学立法的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11-20 合作期刊: 《学习与探索》

    摘要:党领导立法是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逻辑前提,科学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首要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立法和科学立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取得了丰富成果。在理论创新上,党领导科学立法的核心要义是遵循客观规律,以提高立法质量为目标任务,引导和推动改革,以良法保障善治。在立法内容上,党领导修改宪法,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推进立法的价值引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切实提高了立法质量。在立法体制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完善了我国“一元多层”的立法体制和“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在立法方法上,实践中形成了统筹立改废释纂、编订立法规划与严格备案审查、引导公众参与与协商立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有效实现科学立法的工作方法。实践经验表明,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良法善治、增进人民福社的价值遵循,以问题导向推进行动举措,通过制度规范巩固实践成果,才能实现科学立法的丰富和发展。

  • “四种形态”的实践演进、运用逻辑与纪法调适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11-20 合作期刊: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四种形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标志性制度成果。从实践演进来看,“四种形态”经历了理念萌芽期、政策转化期、制度深化期,塑造了递进式执纪执法层层设防机制,实现了反腐治理从“惩治极少数”的震慑逻辑向“管住大多数”的生态建构跃迁。当前,基于“四种形态”不同形态之边界以及执纪执法不同特性之张力,具体运用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理论原理与纪法逻辑,并破解程序衔接、实体协调与效果叠加等难题。对此,可以通过“增量协同、关系辨析与张力解”复合路径对执纪执法“四种形态”予以调适。

  • 《纪检监察学学科体制化的动力机制:知识社会学视角的考察》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11-17

    摘要:纪检监察学被确立为一级学科,标志着其学科体制化进入新阶段。但从现有研究来看,学界针对纪检监察学学科体制化这一进程的动力机制相关探讨相对较少,而明晰此问题对推动学科建设与自主知识体系构建至关重要。本文以纪检监察学学科体制化为研究对象,旨在基于知识社会学视角,揭示其确立的社会基础、动力机制及演化逻辑。纪检监察学学科体制是指用制度来规范纪检监察学术思想生产和人才培养的体制,其生成演化的社会基础和动力机制构成纪检监察学学科体制化。知识社会学对揭示纪检监察学学科体制化具有适用性。研究发现,纪检监察学学科体制化的社会基础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腐败治理需求,动力机制是纪检监察知识的视域融合与制度确认,即学术场域和实务场域分别生产纪检监察学术思想型知识和实践经验型知识,通过制度确认实现两类知识融合,初步构成纪检监察学学科体制。完善纪检监察学学科体制仍需立足腐败形势与治理需求、融合纪检监察学术场域知识与实务场域知识,为构建纪检监察学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奠定知识基础。

  • 党的纪律法规法典化的理论证成与初步构想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11-05

    摘要:内容提要:党的纪律法规法典化是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必然要求,不仅是加强纪律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也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具备一定必要性。当前,党的纪律法规法典化已经具有理论基础、政策基础和规范基础等有利条件,具备一定可行性。具体编纂而言,在模式选择上,可以采取适度体系型法典化模式,形成“法典+单行法规”格局;在立规路径上,分启动、规划、执行三个阶段稳步推进;在体例结构上,宜选择学理体法典体例,设置总则编、分则编和附则编三个部分;在立规内容上,分别明确可以纳入和不宜纳入法典的法规。通过上述理论证成和初步构想,力求为党的纪律法规法典化议题作出先行探索。

  • 党内法规体系的内涵及合宪性审查研究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10-29 合作期刊: 《河北法学》

    摘要:党内法规体系是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的一套全新的法理论体系。党内法规体系是由不同领域和层级的党内法规制度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是党务领域最权威的调整规范,是整体优化的制度体系。执政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党内法规体系具有“法”的属性、特征和功能。党规党法之治的核心是制度之治,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执政党运用党内法规加强自身建设的百年历程,积累了丰富的、极为宝贵的历史经验。要始终保持党强大的执政能力和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以铁的纪律保障党内法规执行力的落实,以标准化规制党内法规的制定程序,推动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迈向法典化。合宪性审查是中国特色宪法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宪法监督是确保党和国家权力人民性的保障,实施宪法监督的关键是推进合宪性审查,必须把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统统纳入合宪性审查范围。

  • 论党内法规纳人法治体系的逻辑机理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10-13 合作期刊: 《求是学刊》

    摘要: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突破西方“法”概念和法治理论的本土法治原创性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体系构成要素,但仍需在理论层面回应这种新型制度形态的构建逻辑。党内法规的形式规范性构成了党内法规纳入法治体系的正当性基础,同时,在法治体系框架下,自身的规范属性也得到了系统性强化。党内法规的实质法治性既保障了党内治理的法治化运行,又通过与国家法律协同配合,实现了对国家治理体系的法治牵引。在动态的制度运行中,党内法规的程序正当性从静态的制度设计延伸至动态的治理实践,确保制定过程、执行程序和事后救济各个环节科学有效、相互支撑。党内法规纳入法治体系不仅重构了法治中国的规范谱系,更通过中国共产党之治与中国之治的协同推进,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注入了新的治理动能,实现了政党治理与国家治理在法治轨道上的深度融合。

  • 涵养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09-24 合作期刊: 《中国纪检监察》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要坚持治标不松劲,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既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加大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力度”“推动廉洁文化走进各行各业、千家万户”作出重要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推动形成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助力我们党更好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

  •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扩充的路径、特征与正当性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09-18

    摘要:梳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2015年、2018年和2023年三次修订,可以发现条例在规范体系建构和内容完善方面呈现出明显的扩充态势。党纪规范的扩充主要通过增设具体违纪行为、扩充违纪情状及降低处分门槛三种路径实现。这种渐进式扩充模式在保持制度延续性的同时,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政治导向鲜明、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明确的基本特征。其正当性体现在:实践上回应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现实需要,理论上源于党员特殊权责构造的内在逻辑,技术上通过时政话语向规范标准的转化得以实现。

  • 一种理性的假设:党纪轻处分追究时效的应然向度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09-09 合作期刊: 《湖北社会科学》

    摘要:自2014年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历了三次系统性修订。在轻微违纪行为的处分认定过程中,党纪轻处分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占绝大多数比例。以刑事追诉、行政处罚时效条款为参照,“一般追究时效”和“特殊追究时效”乃为时效规则的“一体两面”,而党纪处分追究时效在党的监督保障法规中尚未形成有效的规范文本。将党纪重处分排除在追究时效之外,是由“治党务必从严”的政治逻辑决定的。基于追究时效的制度功能,设置党纪轻处分追究时效并非忽视党纪的约束和规制效果,而是为了更好地提升纪检监察的工作效率,有效填补党的监督保障法规中时效规则的空缺。为降低监督执纪成本,未来立规部门可围绕执纪程序法定、党员权利本位等理念,探寻党纪轻处分追究时效规则的可能运行空间。其中,不仅要明确党纪轻处分追究时效的一般适用情形及其例外,还应保障被处分对象必要的程序救济权利。

  • 党内法规法典化:理论证成、建构逻辑与编纂进路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09-09 合作期刊: 《廉政文化研究》

    摘要:党内法规法典化的主要功能在于实现规范渊源的理性化,党内法规法典化的程度和深度体现着党内法治文明发展水平。法典化是解决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碎片化和价值取向离散化的重要方式,也是推动党内法规学术话语体系化的必备条件。“1+4"板块格局中的党内法规存在规范重复、执行梗阻、解释模糊等问题,其根源在于制度逻辑与法典化目标之间的错配。因此,在编纂逻辑上,应摒弃制度逻辑而采用功能逻辑,在党章统领下形成由党的领导类法规和党的建设类法规共同组成的“1+2”党内法规法典新格局。在法源种类上,将党的优良传统与工作惯例、中央部委和地方党内法规中的有益内容提升为党内法规来源。在编章设置上,坚持“有限法典化”思维,构建以“编纂式为主、汇编式为辅”的体例模式,按照“总则一分则一附则”的结构排布,分设总则编、党的领导法规编、党的建设法规编、附则编,共计四编十六章。

  • 论党的领导与人民至上在法治进程中的多维互补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09-09 合作期刊: 《甘肃社会科学》

    摘要:在当代中国的法治进程中,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人民至上都是必不可少的。在党的领导与人民至上之间,并非彼此独立的关系,而是具有紧密的多维互补关系。首先,从功能上看,党的领导保障法治的有效性,人民至上保障法治的正当性,在党的领导为法治提供有效性保障与人民至上为法治提供的正当性保障之间,具有功能互补关系。其次,从角色上看,党的领导展示了党作为法治先锋的角色,人民至上展示了人民作为法治主体的角色,在党的领导所展示的党作为法治先锋的角色与人民至上所展示的人民作为法治主体的角色之间,具有角色互补关系。最后,从能力上看,党的领导主要体现为党的法治领导能力,人民至上主要体现为人民的法治创造能力,在党的法治领导能力与人民的法治创造能力之间,具有能力互补关系。着眼于多个维度,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至上之间的功能互补、角色互补、能力互补,有助于在党的领导与人民至上之间形成更大合力,进而为当代中国的法治发展增添更多动力。

  • 论党内法规的宪法渊源功能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09-09 合作期刊: 《党内法规研究》

    摘要:党内法规具备宪法渊源功能,它既能够在宪法修改中充当修宪渊源,也能够在合宪性审查中充当认知渊源。以宪法文本的认可和党内法规是否涉及宪法关系、是否涉及实定的宪法关系为标准,我们可以识别出具备宪法修改渊源地位和宪法适用渊源地位的党内法规。在修宪活动中,党内法规通过中国共产党和修宪机关互动的方式转化为宪法内容;在合宪性审查中,党内法规主要通过与宪法解释相结合的方式为合宪性审查依据提供内容。在诸多认知渊源中,党内法规、党和国家政策、宪法解释、合宪性审查成例、部分国际条约都属于合宪性审查机关应该适用的宪法渊源,应当优先适用,民族风俗习惯属于可以适用的宪法渊源,其适用顺位低于应该适用的宪法渊源。

  • 党内巡视制度:发展历程、显著优势及实践进路研究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09-05

    摘要:党内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核心机制,历经百年发展,从初建探索到深化拓展,彰显出独特优势。新时代下,其具有高度政治性,将政治巡视作为首要任务;具备灵活机动性,专项巡视和“回头看”增强监督效能;拥有上下联动性,巡视巡察联动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为完善该制度,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人民至上”贯穿工作全过程,完善巡视队伍建设,把控选拔考核、强化素养技能、健全组织管理,并建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涵盖领导、运行、保障三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已取得战略性成果,党的巡视制度将随时代发展持续完善,在民族复兴征程中发挥强大监督作用。

  • 派驻机构改革:法理、价值与实现路径

    分类: 法学 >> 诉讼法学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08-25

    摘要:派驻机构是派驻监督的组织,是作为中国特色的国家间接机关的重要形式,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从百年党史历程中,梳理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变革的方向,明晰监督覆盖面由“部分”到“全面”、“有形”到“有效”转变的特点。从历史的脉络中厘清改革衍生出的法理,对间接监察机关的定位及内部组织关系进行理论证成,对纪检监察权限的定位进行厘定,对法纪衔接内容进行界定。可以清晰得出,改革的首要价值是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核心价值是全面规范各级派驻机构;基本价值是形成“派”的权威与“驻”的优势。从而,提出实现改革使命的路径选择:一是要与时俱进修改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二是要多措并举激发派驻人员工作活力;三是要约束派驻人员回答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四是要加强各类监督之间的衔接配合。

  • 中国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之维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08-15 合作期刊: 《理论与改革》

    摘要:科学构建中国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应集萃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的标识性概念,包括核心概念、基本概念、专业概念和组合概念;加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思想中的原创性范畴、原创性判断、原创性基本理论研究;加强中华优秀传统监察文化精髓、民族基因等历史渊源研究;加强纪检监察实践经验及其要旨和规律研究;加强纪检监察党内法规、法律制度、规范文本的学理性研究;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的理论回应,深化国际法基础理论、机制创新和跨境腐败治理研究,形成从体系之首、体系之基、体系之源、体系之要、体系之本和体系之责的逻辑理路。

  •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时代主题、理论命题与实践课题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08-08 合作期刊: 《学习与探索》

    摘要:适应时代和实践的要求,不断推进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质体现,是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实现长期执政的重要保障,是丰富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积极探索。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时代主题转变为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理论命题确立为科学阐释自我革命与社会革命、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制度体系与治理效能之间的逻辑关系;实践课题则直接指向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实现制度成熟定型的建设目标。明确时代主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有方向、有目标;关注理论命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有理据、有力量;聚焦实践课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有抓手、有支撑。深入分析和讨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时代主题、理论命题与实践课题,在观念认知、思维逻辑和实践探索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价值。

  • 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现实考察与优化路径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08-08 合作期刊: 《学习与探索》

    摘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党在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党内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应符合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针对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实践存在的挑战,应通过完善党内法规解释、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党内法规的备案审查、党内法规的清理等来优化党内法规体系建设。

  • 党内法规体系融贯性的理论阐释与提升路径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发布时间: 2025-08-08 合作期刊: 《学习与探索》

    摘要:增强党内法规体系的融贯性是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核心要求。当下党内法规体系仍存在不够融贯的问题:党内法规体系中不同法规条文之间、党内法规之间和不同制度板块之间仍不够协调,同时部分党内法规对为人民服务根本价值的体现不够,党内治理理念的协调还需进一步加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规范逻辑和价值原则方面同时着力。一方面,应提高党内法规形式的清晰性、准确性和内容的协调性;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统领作用,确保不同时期党的实践活动始终服务于这一目标,并且合理权衡原则之间的关系以实现不同价值的协调。只有全面实现党内法规体系的融贯统一,才能夯实党内法治的规范基础并充分发挥制度的体系效益,进而从整体上提高党内法规的质量、保证党内法规的有效性。

  • “纪”与“法”的双向弥合: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发展的合理向度

    分类: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党内法规学 分类: 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发布时间: 2025-08-02

    摘要:作为旨在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精准化规范化的重要制度,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指导性案例制度已由司法领域延伸至纪检监察领域。立足于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时代语境,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具有独特的生成逻辑,即传承与发展我国传统判例文化的历史逻辑,破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由裁量权滥用问题的现实逻辑,推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同的发展逻辑。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作为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的核心载体,实践中依然存在着法源性质模糊、生成退出机制以及参照适用机制欠缺的现实不足。为推动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的规范化常态化运行,未来立规立法部门可借鉴“两步走"战略厘清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法源性质,进一步健全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生成规范,合理建构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退出规则以及优化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参照适用规则。